经常就会在一个社交平台上看到些不雅的视频发布出来,这也让不少人都感到很不舒服,这种不雅视频还经常出现被很多人转发以及点赞,但是这些视频真正的被传出去了谁来负责呢,最近不雅视频被转谁该担责的问题频频出现,不雅视频被转载后谁的责任最大,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百思特小编一起了解看看~
不雅视频被转谁该担责
近日,江苏镇江“不雅视频”事件持续发酵,有老师又被群众吃瓜了。“不雅视频”的“男主角”、镇江教师康华所在学校——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,发出《关于对康华老师不雅视频网上传播事件的初步调查处理通报》。令人感到困扰的是,当地相关部门前后做出的表态是有冲突的。
镇江市教育局、学校认为:该教师拍摄不雅视频,属于低级趣味,违背社会公序良俗,有违教师师德,严重损害教师形象。学校党委、校长室迅速召开专题会议,经研究作出初步处理决定:
1.康华老师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,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;
2.待公安部门调查定性之后,依据相关规定,做出进一步处理。
《通报》最后表示:镇江市教育局、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,对于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“零容忍”态度,一经查实,坚决处理,绝不姑息。
8月11日,在该中学和当地教育部的回应下,这件事情的性质发生了一些变化,有镇江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称,当事女生已毕业,与涉事教师的师德无关。该校办公室主任也回应称,女生毕业6年,两人2020年才确立恋爱关系,男老师已离异,发布者系女生前男友。小编也感觉很奇怪啊,难道是因为老师的职业,正常谈个恋爱也要看别人脸色吗,明明是受害者还受到处分,这也够冤的。
首先,男教师和女学生的师生关系已经是过去式,而且女生已经成年并毕业多年,男老师离异,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婚姻和幸福,女生当然也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,两个人在一起有亲热行为是正常的,拍摄隐私视频是两人之间的秘密,并没有妨碍到他人,也没有造成不良影响。
相反的是,女生的前男友潘某因为发现女友手机里面的大尺度视频,从而恼羞成怒,在高中同学
老师“不雅视频”流出被处理
12日,报道镇江男子发出女性朋友不雅视频,在“轰动一时”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消息。两日来,镇江“不雅视频”持续发酵。“不雅视频”的“男主”,镇江教师康华所在学校——镇江市实验高级中学,发出《关于对康华老师不雅视频网上传播事件的初步调查处理通报》。校方已将“康华老师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,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”。
《通报》称:近期,我校有关康华老师的不雅视频在网络传播,造成恶劣影响。经初步调查了解,此不雅视频是经他人上传
“不雅视频”背后的那些人那些事
5月8日凌晨,微博“水下热搜”被再次引爆,一名女性在某家家居店拍摄的一段不雅视频迅速成为热搜。
作为大型舆论场的微博,总能在第一时间将此类“xx门不雅视频”事件推向公众视野。
几个小时后,在微博的积极处理下,相关话题和关键词很快被全部屏蔽,但是就在这极短的时间内,事件却已经有了较大范围的传播。
调查发现,此类事件的爆火绝非偶然。在大量不雅视频广泛传播的背后,存在着不少的利益团体身影,这使得事情已经超出一个普通的传播淫秽视频行为本身。
多种利益团体裹挟而入,从庞大的流量中汲取“灰色养分”,而在这些行为背后,却有着诸多法律问题值得我们关注。
阶段一:大量真假难辨的淫秽视频被吆喝售卖
“xx门视频是什么梗?”
“xx视频给我看的恶心的吐了。”
“听说你们想要xx视频?”
“0.88元红包送xx视频【快来吃瓜】。”
“xx视频5.2 。”
“xx视频挺好看的。”
在微博对此类内容进行屏蔽的同时,许多“另辟蹊径”的微博小号开始入场,这类小号将自己的名称或头像改为“xx门”事件,借此躲避屏蔽。
据网上流传的截图显示,在当晚的微信检索中也开始出现大量出售视频的信息,也有小部分在特定QQ群或微信群内发布广告,有偿发送。不雅视频都是通过小红包进行交易,金额在几角到几块钱不等。
然而,如果你忍不住冲动给出了红包,就极有可能被瞬间拉黑,这是你和骗子间“关乎信任”的一次性博弈。
因为每次被骗的金额仅为几元至多不过数十元,当事人顾忌颜面之下并不会报案,所以“好奇心上头”的朋友多半将成为这场博弈的失败者。
目前,这种形式的诈骗信息广泛存在于各大视频平台的评论和弹幕中。
这种骗术往往因最终没有传播淫秽色情而被网络监管忽视,但事情本身却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违法行为,甚至如果情节严重,构成犯罪的,需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尽管每单次诈骗金额低,但多次累计下,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也是轻而易举。
如果你没有被骗,在发送红包后确实得到了不雅视频资源,那么始作俑者又可能违反了其他法律。
如果仅传播数人就收手,获利不大,情节轻微的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68条规定:
——制作、出售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,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。
——如果行为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存在传播人次达到200人以上、获利达到五千元以上等情形的,达到了入罪标准,还可能构成复制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。
——而根据刑法规定,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阶段二:“微商”的疯狂引流
在微博相关话题引爆后,为了吸纳涌入的流量,也为了引流进入自己的私人账号,大量微商开始“借题发挥”“各显神通”,甚至不择手段引流。
微博的博文部分,多是先针对相关事件的评论,比如事情的劲爆程度等,借此来勾起读者的好奇心,之后总会在中间或者评论结尾用很有显示度表示,辣眼睛视频在评论区,可以自行取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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